廣東精密機械零件加工廠:焊接與切割作業的“五項注意”
第一把項注意
廣東精密機械零件加工廠對于存有殘余油脂或可燃液體的容器,應打開蓋子,清理干凈;對存有殘余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,應先用水蒸氣吹洗,或用熱堿水沖洗干凈,并將其蓋口打開,方可焊接。
第二項注意
在風力超過5級時禁止露天進行焊接或氣割。但風力在5級以下、3級以上進行露天焊接或氣割時,應搭設擋風屏以防火星飛濺引起火災。下雨雪時,不可露天進行焊接或切割工作時。如必須進行焊接時,應采取防雨雪的措施。
第三個項注意
廣東精密機械零件加工廠進行焊接工作時,應設有防止金屬熔渣飛濺、掉落引起火災的措施以及防止燙傷、觸電、爆炸等措施。焊接人員離開現場前,應檢查并確認現場無火種留下。
第四項注意
在鍋爐汽包、凝汽器、油箱、油槽以及其它金屬容器內進行焊接工作,應有下列防止觸電的措施:一是電焊時焊工應避免與鐵件接觸,應站立在橡膠絕緣墊上或穿橡膠絕緣鞋,并穿干燥的工作服。二是容器外面應設有可看見和聽見焊工工作的監護人,并應設有開關,以便根據焊工的信號切斷電源。三是應設通風裝置,內部溫度不超過40℃,禁止用氧氣作為通風的風源。
第五項注意
廣東精密機械零件加工廠在密閉容器內,不準同時進行電焊及氣焊工作。在可能引起火災的場所附近進行焊接工作時,應備有必要的消防器材。